亿脉通科技2022-08-29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各博士后工作设站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准及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号)和《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2〕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和引才补贴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常经费申请
(一)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后招收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且未申请过日常经费的省属设站单位和中央部属在浙设站单位。
地方设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按照本地标准和办法申请。
(二)资助标准
省属设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中,列入2022年国家资助计划指标内的,依据标准补足差额。
中央部属在浙设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资助。
(三)申请方式
设站单位登录浙江博士后网,通过“日常经费”栏目在线申请。
二、引才补贴申请
(一)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后,在国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出站,或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3个月,首次工作在我省,与在浙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全职在岗工作且申请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标准
引才补贴资助标准为一次性20万元。国有企业引才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监管部门在核定企业工资总额时给予倾斜支持;民营企业引才补贴由地方财政承担,衢州、舟山、丽水等市企业引进博士后的,省级财政视情给予补助。
(三)申请方式
引才补贴由博士后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一般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当年或次年申请。博士后注册并登录浙江博士后网,通过“引才补助”栏目在线申请。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和引才补贴申请工作。申请材料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各市人力社保局、省部属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在线提交,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钱宽电话:0571-87056712
何金库电话:0571-81050048
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周豪电话:0571-87651282
电子邮箱:348896002@qq.com
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419房间
邮编:31001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