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 政策快讯】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度浙江省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的通知

亿脉通科技2022-09-07

各小微企业园:

为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星级园区申报和评定工作,一至三星级园区由各市负责评定,四星级、五星级园区由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评定。现将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浙中小企业办〔2018〕18 号),围绕小微企业园的产业特色、运营管理、配套服务、企业培育、数字赋能、亩均效益、安全生产、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综合评估小微企业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特色亮点,评价产生示范带动作用强、特色亮点鲜明的标杆园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四星级园区须是三星级园区且在2021年度杭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中为A档,并符合四星级园区申报标准。申报五星级园区须是四星级园区且在2021年度杭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中为A档,并符合五星级园区申报标准。

2.四星级、五星级园区申报评定,重点面向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以及生产性服务类小微企业园中的科技园、双创园、软件园。

3.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申报四星级园区,若符合下列条件,园区规模和入驻企业数可适当放宽:亩均税收达到全省制造类园区平均水平1.5 倍(含)以上的,园区规模可放宽至占地面积80亩或建筑面积 8万平方米,入园企业数可放宽至30家;亩均税收达到全省制造类园区平均水平 2 倍(含)以上的,可放宽至占地面积60亩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入园企业数可放宽至30家。

4.一年内小微企业园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及消防、环境污染、公共卫生、产品质量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5.建有统一的园区信息数据集成管理平台并与省小微企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连通(接口标准规范详见http://xwqyy-oss.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xwqyy/1629943983801-1.pdf),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数据。

6.园区在“浙江一键找园”平台认证并填报信息,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7.数据时间统一截至为2021年12月31日。星级园区申报数据须与绩效评价数据保持一致。

8.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星级园区有效期为3年。2019年度评定的四、五星级园区将于2023年3月失效,本次可自愿申报复评。


三、申报材料

1.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评定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1);

2.自评报告(包括主要工作、特色和成效,限 2000 字以内,加盖公章);

3.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或园区管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园区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服务台账等;

5.园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检查整改情况;

6.园区党建情况;

7.其他必要补充材料(如培育企业清单、园区荣誉、获得领导肯定批示等);

8.园区在运营管理、培育企业、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不超过3个);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受理方式,申报对象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搜索“小微企业园四、五星级评定”事项进入办理,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2.推荐数量:原则上推荐数量杭州市、宁波市不超过8个,其他市不超过5个。申报同级复评的园区不占推荐名额。
3.申报时间:各园区需在9月1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园区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在现场核验时提供。
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企业服务处:87059130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85165730
省小微园数字化管理平台技术:15700110806


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度浙江省四星级五星级小微企业园的附件